男子扬言曝光婚外情向情妇索要3次封口费

2014年06月04日15:22  大河报 收藏本文

  □席小超

  本报开封讯 开封男子李某和本村留守妇女发生关系,被对方丈夫发现后,竟公然索要“封口费”。5月29日,记者从开封县法院了解到,因犯敲诈勒索罪,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  李某今年52岁,开封县人,2012年4月,李某和妻子生气后,一个人在村里转悠,这时候他接到村里留守妇女张某的电话。

  “她(张某)跟我妻子关系很好,平时经常到我家去。那天晚上看见我在外面转悠,就打电话让我去她家。”据李某交代,当晚两人发生关系,并一直保持到2013年9月,时间长达一年半。

  “去年夏天,她(张某)说我要是离婚就跟我私奔,我回去之后就找个理由把妻子打跑了,然后她又说孩子该结婚了,不跟我私奔了,我很生气,就问她要损失费。”

  由于无钱支付给李某损失费,2013年9月,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家后,张某向丈夫坦白了事情的原委。丈夫发现妻子的婚外情,本想和李某打官司,但考虑到孩子马上要结婚,怕事情传出去影响孩子的婚事,就同意支付给李某损失费。但是李某贪得无厌,在第三次索要钱财时,张某的丈夫选择了报警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李某以曝光婚外情、搅黄张某儿子婚事为由相威胁,于2013年9月17日向张某夫妇索要人民币4500元,并答应以后不再和张某来往。被告人收钱后又以同样的借口于2013年12月19日再次索要人民币10000元,并写下不再和张某来往的保证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,强行索要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依照《刑法》规定,判决李某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
分享到:
收藏  |  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
已收藏!
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
知道了

0
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
猜你喜欢

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

  • 新闻江西省委常委赵智勇被免 无被调查字眼
  • 体育内马尔破门巴西4-0 科比詹皇同看世界杯
  • 娱乐曝李悦彤为父认尸 彭顺欲付分手费撇关系
  • 财经住建部长:希望退休后被评价没白吃饭
  • 科技[第一线]神秘的域名客:发家背后的故事
  • 博客悦博专题:日本人眼中的甲午战争
  • 读书优劣悬殊: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
  • 教育高三尖子生照顾瘫痪父亲14年 被称女神